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通知
(成农办〔2008〕148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
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市场消费需求,市农委决定加大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等符合国际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认证产品数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2009年,全市在伏季水果、柑橘、茶叶、粮油、蔬菜、生猪、牛羊、小家禽等生产优势区域中,新建80个以上的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无公害认证产品30个,绿色食品 20个,有机产品20个,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10个;产品开发总量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增加10%-20%,认证产品总产量力争达到150万吨。二、三圈层的各区(市)县要完成新增认证产品6个以上,各地要按无公害认证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良好农业规范(GAP)予以分解落实,并于2009年1月10前将落实情况报市农委。
二、科学规划, 发挥区域优势
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科学规划,将认证产品的发展目标落到实处。要根据认证农产品发展要求的条件和特点,对认证农产品生产进行区域优化布局。在继续扩大其生产规模的同时,要规划出具有良好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等适宜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区域,本着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筛选出一批适合有机生产的项目优先发展,给予重点扶持,使之尽快形成规模。将受投入品或场地等因素制约,暂时不具备实施有机农业的大宗品种或区域,规划成为良好农业规范(GAP)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符合国际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数量。
有机、绿色产品发展的重点产业是枇杷、水蜜桃、早熟梨等优势伏季水果产业和草饲动物的牛、羊、兔等畜禽产品,以及具有生态优势的茶叶、蔬菜等;积极鼓励在粮油、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上开展符合国际质量安全标准的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各地要结合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技术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产品,实行分类集中发展。
三、提高组织化程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要积极扶持和发展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技术、统一投入品使用、统一收购产品、统一品牌销售等措施,强化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控制整个生产环节和过程,保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认证产品开发要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对政府推动(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业部门要指导生产企业和专合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对实施第三方认证的,要帮助生产企业和专合组织审查认证机构资质,加强证后监管,确保认证、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