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医〔2009〕8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院:
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市医政工作实际,现将制定的《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见附件)下发给你们。请根据本要点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09年医政工作计划,并于2月13前报我局医政处。2月上中旬,我局将召开“2009年全上医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全市医政工作。
二○○九年二月一日
附件
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
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苏州市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规划》,贯彻落实省医院工作会议和苏州市医院工作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医政工作要点和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强化五项工程特别是质量工程的实施,坚持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的规范与管理,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基础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1.深化改革,加强医疗体系建设
认真实施《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和投入机制改革,努力培育多元化的办医结构,积极引进市场管理机制,大力扶持起点高、上规模的民营医院发展。健全以高水平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特色专科医院为骨干、以乡村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继续深化市属医院管办分离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让人民群众享受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业行为
(1)认真实施《
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结合《
苏州市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并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工作相结合;落实《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行为,对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予以撤销。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非卫技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苏州市医师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对违法违规的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加强《苏州市执业医师增加第二执业地点管理实施办法》管理,继续开展执业医师第二执业地点注册和管理工作;对试用期执业医师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