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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加强药事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依法加强麻醉药品管理,梳理麻醉药品使用环节,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服务基层、方便病人;认真落实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全面开展临床用药咨询工作,成立苏州市临床用药咨询工作指导专家组,制定临床药师培训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贯彻《处方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落实处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抓好处方点评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对合理使用抗生素、贵重医疗器械、抗肿瘤药物等进行专项检查。
  (3)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做好医疗广告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规医疗广告行为,并及时移送工商部门。
  二、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
  1.加强基础质量管理
  强化基础医疗质量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以质量为核心,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效率,增加服务效益,保障医疗安全。
  继续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基础质量管理培训;健全医疗质量控制、评估体系,以暗访和专题检查为主,提高检查和评估质量。组织全市医院病史、护理、医院感染、输血安全、麻醉安全、合理用药等专项检查和互查。
  巩固等级医院评审结果,配合省卫生厅对已通过评审的医院进行复核评价或专项检查。
  组织二级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对一级医院或未评审等级的医院以及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医院试点二级医院评审。
  2.加强专科建设和科室规范化管理
  加强对重点专科的动态管理,对市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行年度考核,规范重点专科(专病)的建设,提高重点专科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推进临床科室的制度、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硬件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属医院申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工作,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滚动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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