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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3.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
  利用“一卡通”建设,推进医院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加大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力度,努力降低医药费用。
  4.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中心体系建设,加强对质控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质控中心的经费、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提高质控中心工作实效。
  5.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完善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预案,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纠错机制,努力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医疗安全。落实省卫生厅、公安厅《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和治安秩序管理暂行规定》、《苏州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险管理办法》和《苏州市预防处置医疗纠纷暂行规定》,扶持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在各地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推出新的调解措施,力争有新的突破。
  6.加快护理事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05-2010)〉方案》,依法加强护士执业监督管理,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临床护士人力资源科学合理配置;深化护理内涵质量,巩固提高临床护理质量,继续推进免陪护病区的开展;开展专科护理,提高护理专业技术水平;认真落实《苏州市护士星级评选实施办法》,推行星级护士挂牌上岗,起到优质、示范作用。
  7.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院感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管理,继续开展供应室的达标验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洗手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管理。
  三、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建设
  完善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建成全市联网、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110/120医疗急救系统,提高急救装备水平,控制急救半径在5公里以内、急救反应时间为8-10分钟以内。提高医院应急救治能力,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加快急救担架员队伍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水平。
  1.进一步完善急救体系建设
  要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加强急救站(点)硬件设施、装备建设,建立应急物品储备库(车),统一救护车辆标识和急救人员着装,建立急救人员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评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加强医院急诊科建设,改善急诊科条件和设施,逐步理顺急诊科运行体制,加强急诊科内涵建设,提高急救质量。
  2.加强分类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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