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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2009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对各急救站点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培训和应急演练,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救治专家队伍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实战能力。
  3.制定《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
  针对各类、各级医疗保障任务,完善《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各单位职责,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4.加强传染病救医疗治体系建设
  加快市五院新建项目实施进度,加强二级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管理。
  四、继续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加大无偿献血宣传,积极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100%。推广成分输血,倡导节约用血,扩大无偿捐献成份血队伍。逐步建成全市血站计算机管理网络。继续加强骨髓捐献组织工作。
  实施《江苏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对各分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做到质量保证、运转有序,确保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科学、安全、及时。
  五、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1.抓好中医机构建设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基本现代化中医院建设,开展治未病工作。重点建设一批中医特色明显、中西医结合优势突出和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综合性中医院。抓好骨伤、脾胃、肛肠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开展康复调养等特色服务。
  2.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中医工作。
  继续开展全国、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建设。在农村、社区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创建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 大力实施中医“三名”战略;全面推进中医药“三进”工程。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质优价廉的中医医疗和中医保健服务。
  3.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充分运用现代医学技术手段,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探索中医药跨行业、跨学科研究攻关的新思路,加快吴门医派宝贵遗产的发掘,促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加快中药新药的研制开发和产业转化。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师承工作,重视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六、继续做好其他医政工作
  做好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报名、考试、注册工作;做好征兵体检、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及卫生对口支援、残联康复、遗体捐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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