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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母婴安全服务创优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母婴安全服务创优活动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88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医院、苏大各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营造有益于母婴健康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安全服务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健康出生、降低死亡、提高生存质量”的服务目标,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塑造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母婴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二、活动内容
  1.“两好一满意”活动
  开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按照“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要求,使母婴安全工作在服务上有新改进,质量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局面,形象上有新改善。
  2.双“十佳”评选活动
  评选“十佳产科医生”、“十佳产科护士”,通过双“十佳”评选活动,展示妇幼保健工作者对技术的精益求精,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良好形象,让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促进母婴保健工作。
  3.先进事迹报告会
  通过举办《守护生命-妇幼工作者之歌》先进事迹报告活动,倡导全市医务工作者向先进典型人物学习,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发挥榜样的感召、激励和引导作用,提高医院的声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评选范围和标准
  1.“两好一满意”活动
  范围:各级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
  标准:认真实施医院自律、质量、人才、便捷、温馨五项工程;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格执行诊疗、保健、护理等技术服务规范,落实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控制无指征剖宫产,无医疗事故发生;随机抽查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2.双“十佳”评选活动
  范围: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产科一线服务的医护人员。
  “十佳医生”标准:爱岗敬业,救死扶伤,一切以母婴健康为中心,竭尽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工作认真负责,深受病人的信赖;廉洁行医,不以医谋私,无医德医风投诉和商业贿赂方面的举报;技术精湛,勤奋好学,开拓进取,创新求实,在业务上取得突出成绩。近5年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有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临床妇产科一线工作在10年以上,无医疗事故及严重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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