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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是扶持蛋鸡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提升蛋鸡生产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我省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畜牧业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实施有利于引导养殖户不断改进技术装备,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

  二、实施项目的原则

  (一)自愿参加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

  (二)以奖代补

  依据《蛋鸡标准化规模场(小区)建设规范》,对自愿改造后达到规范标准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

  依据建设规范,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畜牧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

  选择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县(市、区),对蛋鸡存栏达到一定规模范围内的场(户)给予扶持,推进蛋鸡养殖向规模化发展。对农业部蛋鸡生产定点监测场给予优先扶持。

  三、实施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根据各地蛋鸡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实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改造后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的要求,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二)奖励标准

  蛋鸡存栏10000-29999只,每户奖励10万元。蛋鸡存栏30000-49999只,每户奖励15万元。

  四、实施项目补贴方式

  (一)省畜牧食品局和省财政厅根据全省实际条件和规模化水平,按照农业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二)任务分配

  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蛋鸡规模养殖场的数量和水平,核定下达各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奖励指标。项目操作过程中,如实施标准化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大于下达的核定指标数,按验收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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