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项目是扶持蛋鸡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提升蛋鸡生产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我省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畜牧业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实施有利于引导养殖户不断改进技术装备,稳步提升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降低动物疫病风险,实现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对稳定蛋鸡存栏的基础性作用。
二、实施项目的原则
(一)自愿参加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与。
(二)以奖代补
依据《蛋鸡标准化规模场(小区)建设规范》,对自愿改造后达到规范标准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养殖场户直接受益
依据建设规范,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提出申请,畜牧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直接奖励给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
(四)扶持规模化养殖
选择蛋鸡规模养殖场(户)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县(市、区),对蛋鸡存栏达到一定规模范围内的场(户)给予扶持,推进蛋鸡养殖向规模化发展。对农业部蛋鸡生产定点监测场给予优先扶持。
三、实施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
根据各地蛋鸡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实际,对符合上述原则,经改造后达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的要求,存栏规模在1万-5万只的蛋鸡场(户)给予适当奖励。
(二)奖励标准
蛋鸡存栏10000-29999只,每户奖励10万元。蛋鸡存栏30000-49999只,每户奖励15万元。
四、实施项目补贴方式
(一)省畜牧食品局和省财政厅根据全省实际条件和规模化水平,按照农业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制定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并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二)任务分配
省畜牧食品局、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蛋鸡规模养殖场的数量和水平,核定下达各地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造以奖代补奖励指标。项目操作过程中,如实施标准化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大于下达的核定指标数,按验收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