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控目标
加强对生猪市场的价格监测,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使猪粮比价、仔猪价格、生猪存栏、能繁母猪存栏等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主要目标是全省猪粮比价不低于5.5: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全省生猪存栏不低于55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500万头。
四、预警区域
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规定,适时投放政府冻肉储备,必要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划分为以下五种情况:(一)绿色区域(价格正常),猪粮比价在9:1-6:1之间; (二)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价在6:1-5.5:1之间; (三)黄色区域(价格中度下跌),猪粮比价在5.5:1-5:1之间; (四)红色区域(价格重度下跌),猪粮比价低于5:1; (五)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
五、响应机制
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建立和完善我省地方政府及企业冻猪肉储备机制,在猪肉价格过低时择机组织实施。省农发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承储企业予以贷款支持,各地方政府冻猪肉储备由同级财政给予承储企业适当补贴。
(一) 正常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
(二) 三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省物价局在四川省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时,(蓝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发行等有关部门下达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的通知,由各市(州)按市级城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消费2两,不低于7天的消费量增加冻猪肉储备。鼓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冻猪肉储备。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 二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农发行贷款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