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发行下达提高地方冻猪肉储备的通知,由各市(州)按市级城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消费2两,不低于10天的消费量增加冻猪肉储备。鼓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或增加冻猪肉储备。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 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发行报省政府同意,增加地方政府冻猪肉储备和大型企业商业储备规模,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2、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并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超过5%时,按照现行省、市(州)、县经费分摊办法,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3、省商务厅会同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组织企业积极增加猪肉出口,开拓国内外市场,并及时向国家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反映情况,适当限制猪肉进口。
(五 )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物价局牵头,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信息发布。在完善生猪信息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在四川省政府网建立生猪市场调控统一信息平台,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在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化风险,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养殖结构。
信息发布分工表
内容 | 提供单位 | 频率 |
生猪出场价格 | 省物价局 | 每周 |
玉米批发价格 | 省物价局 | 每周 |
仔猪价格 | 省畜牧食品局 | 每周 |
生猪存栏量 | 省畜牧食品局 | 每季 |
母猪存栏量 | 省畜牧食品局 | 每季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条肉出厂价格 | 省商务厅 | 每周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 | 省商务厅 | 每月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 | 省商务厅 | 每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