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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发行下达提高地方冻猪肉储备的通知,由各市(州)按市级城市城镇人口每人每天消费2两,不低于10天的消费量增加冻猪肉储备。鼓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或增加冻猪肉储备。着手做好实施一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 一级响应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发行报省政府同意,增加地方政府冻猪肉储备和大型企业商业储备规模,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2、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并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超过5%时,按照现行省、市(州)、县经费分摊办法,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3、省商务厅会同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财政厅组织企业积极增加猪肉出口,开拓国内外市场,并及时向国家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反映情况,适当限制猪肉进口。
  (五 )其他异常情况
  当出现生猪价格异常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物价局牵头,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
  六、配套措施
  (一)信息发布。在完善生猪信息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在四川省政府网建立生猪市场调控统一信息平台,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在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化风险,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养殖结构。

  信息发布分工表
内容提供单位频率
生猪出场价格省物价局每周
玉米批发价格省物价局每周
仔猪价格省畜牧食品局每周
生猪存栏量省畜牧食品局每季
母猪存栏量省畜牧食品局每季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条肉出厂价格省商务厅每周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量省商务厅每月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量省商务厅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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