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专项调查的函
(厅土整函【2008】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在2008年《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资源调查与监测”项目中专门安排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情况专项调查,并确定由部土地整理中心承担。据此部土地整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专项调查的函》(国土整理函【2008】26号),对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专项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我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专项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掌握10年来我省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情况,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行为、依法开展权属调整工作、制定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实践支持,协调权属调整与《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
物权法》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内容
(一)调查从1998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内,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县级项目。
(二)调查上述期间内我省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涉及项目数量、土地面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数量。
(三)调查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原则、程序、方法、异议处理和权属调整后土地分配与确权落实等情况,总结权属调整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四)收集各市在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方面已经制定的有关政策与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土地整理机构在地籍管理科的指导下,认真准备、相互配合,围绕调查提纲(详见附件),形成全面准确的书面调查材料。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附件。
(二)调查提纲、编制要求、电子表格,登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通知公告”进行下载(http://www.sddlr.gov.cn)。
(三)各市务必于2008年12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2份)及电子文稿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董晓亮(省厅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0531~88550097
石业迎(省厅地籍管理处) 联系电话:0531~88583533
传 真:0531-88583622
邮 箱:sdlccdxl@126.com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权属调整调查报告的编写和基本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涉及权属调整情况明细表(略)
附件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权属调整调查报告的编写和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及权属调整概括
【调查范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县级项目。
注:①各市地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时,如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复垦义务人投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经费等均混合使用且无法分开的,则不论项目大小,全部予以统计(社会投资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②如可以分开,则仅统计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不论项目大小)。
【调查时限】从1998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重点从国家实施首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起)。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权属概况
表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 项目
数量
(个)
| 投资规模 (万元)
| 建设
规模
(万亩)
| 新增耕地面积
(万亩)
| 国有土地①
| 集体土地②
|
农场
(个)
| 分场(个)
| 使用
权
(户)
| 承包经营权③(户)
| 人数(人)
| 村
(个)
| 村民小组(个)
| 使用
权
(户)
| 承包经营权③(户)
| 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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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项目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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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 项目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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