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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专项调查的函

  注:①表中承包经营农户与农民数包含国有农场职工在内。
  ②其他权利调整主要指宅基地和租赁权调整。
  ③竣工项目指已经完成了权属调整的项目。
  ◇表2填写说明
  1) 必须以附表1数据为基础,仅填写涉及权属调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1998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止);
  2) 全市项目-指市(地)辖区内涉及权属调整的项目数量;
  3) 竣工项目-指市(地)辖区内,涉及权属调整且已竣工的项目数量;
  4) 同时报Excel电子版。

第二部分 权属调整的做法

  (一)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对象
  项目区内参与土地分配对象:村内原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拥有人口、现有全部人口,或其他对象等。
  (二)项目区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确定
  确定土地权属、面积和质量的依据、做法、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土地权属调整的类型、做法
  1、 土地所有权调整
  1) 国有农用土地之间所有权调整。
  2) 国有农用土地与集体农用土地之间所有权调整。
  3) 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之间调整。
  4) 集体农用土地与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之间调整。
  2、 土地使用权调整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
  3、 其他权利调整(包括宅基地和租赁经营权等)。
  (四)权属调整原则
  1、 土地集中原则;
  2、 距离远近原则,如距离道路、水源、电力、便利性等;
  3、 整理后土地,按面积分配原则;
  4、 整理前后土地按等价值分配原则;
  5、 自愿原则;
  6、 其他。
  以上原则,说明主要以哪一种原则为主,及其理由。
  (五)权属调整程序和方法
  1、 权属调整阶段划分;
  2、 每一阶段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
  3、 权属调整工作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衔接和协调;
  4、 不同类型的权属,其调整程序和调整方法的区别。
  (六)项目区农户参与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农民参与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阶段、方式、内容。
  (七)权属调整工作主体确定时考虑的因素与理由
  表3 项目权属调整工作承担者统计表

权属调整工作承担者

以村民 小组为主

以村为主

以乡镇 为主

以县国土局为主

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

其他

项目数量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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