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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系统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民政系统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通报
(鲁人发〔2009〕2号)


各市人事局、民政局: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为配合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根据民政部和四川省民政厅的要求,山东省民政厅成立了民政系统援川工作组,赴北川藏族羌族自治县民政局帮助工作。援川工作组的全体同志,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始终保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勇于奉献、不畏艰险的工作态度,克服水土不服和语言交流困难等障碍,在灾情核查、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发放、督导农房恢复重建、死亡人员核实和抚慰金发放、灾民的来访接待、外省就医返乡伤员的接收安置等工作中,发挥了骨干表率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周岷等20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和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开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一月四日

全省民政系统第二批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记二等功,共20名)

  周 岷  章丘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王连泉  济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淑军  胶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徐建训  即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员

  赵 林  滕州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建国  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

  常明铎  广饶县民政局救灾科科员

  衣江龙  栖霞市民政局救灾科副科长

  宁绍源  莱州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王 涛  寿光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凡春  青州市民政局救灾科副科长

  孙奎强  兖州市民政局福利科科长

  王新洲  邹城市民政局救灾科办事员

  刘玉峰  新泰市民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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