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内 容
|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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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领导
有力
| 1.领导机构健全
| 成立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机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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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案齐全配套
| 有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专项工作配套方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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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经常有力
| 1.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
2. 年度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
3.重大问题能够及时研究解决
4. 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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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宣传有效
| 法规政策宣传广泛深入,群众法制观念强,平安边界建设氛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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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规
政策
配套
| | 1.本级政府出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本级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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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
责任
落实
| 1.工作落实
| 全面落实“两图一责”,并按时向省厅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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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到位
| 1.边界管理任务明确,分工清晰
2.管理队伍健全,形成工作网络
3.管理责任到位,无遗缺和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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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规范
| 1.界桩有专人管理
2.实行界管员培训上岗和聘任制度
3.实行界管员岗位补贴制度,并按时足额发放
4.县(市、区)民政局建立界管员花名册和岗位补贴发放表
5、界线资料档案分类清晰、归档及时、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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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
经费
落实
| 1.经费保障到位
| 行政区域界线专项管理经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不得推荐为示范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原则上不低于每公里400元,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原则上不低于每公里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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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费开支合理
| 专款专用,开支公开、公正、合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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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边界
联检
规范
| 1.组织严密
| 本级民政部门有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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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规范
| 1.按时完成界线实地踏勘、界桩及标志物查验
2.界线明确清楚,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3.界桩维护、修复及时,无缺失
4.按时上报联检纪录和联检报告
5.联检资料整理规范齐全,归档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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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按时
完成
勘界
任务
| | 1.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2.按照行政区划调整批复文件规定的时限(6个月)和勘界工作规范完成勘界任务
3.勘界任务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勘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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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现
边界
管理
信息
化
| 1.信息化建设
| 积极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三位一体”数据库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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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化服务
| 1.信息数据维护、更新及时准确
2.公共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服务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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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边界
矛盾
纠纷
排查
调处
机制
健全
| 1.机制健全
| 1.建立边界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并有文档记录
2.落实平安边界“四级联创”,100%的毗邻县(市、区)签定共建协议书,毗邻的乡镇、村签订睦邻友好公约
3.建立完善边界地区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纠纷应急调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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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转良好
| 1.机制运转协调有力,反应快速
2.边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无重大问题发生,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3.边界地区群众睦邻友好,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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