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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区2009年度师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区2009年度师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自治区有关高等院校,各中等师范学校:

  为了总结、交流2008年及“三五”周期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安排部署2009年及“四五”周期中小学教师教育和师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09年2月24至25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2009年度师资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08年自治区教师教育和师资管理工作成绩;

  (二)交流教师教育及师资管理工作经验;

  (三)确定2009年及“四五”周期我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及师资管理工作的思路、措施、目标和任务。

  (四)表彰先进。由教育厅表彰自治区“三五”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由 “三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依据督查结果综合评定。先进个人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培训院校选拔推荐(原则上一个地州或院校限报1人),其中被自治区确定评为继续教育先进地州的,增加其地区教育局1名主管局领导为先进个人、增加其属地范围内1所教师培训学校为先进单位并增加该教师培训学校先进个人1名。先进个人由自治区“三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各地、各院校申报材料并结合督查情况综合评定。评定结果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培训院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由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表彰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统计工作先进个人以及继续教育《简报》优秀通讯员。其中先进集体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及其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办根据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先进个人按每个地区每个项目限报1-2人的标准由各地选拔推荐,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会同项目办综合评定(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表彰项目具体名额与相关要求由继教中心另文通知)。

  二、参加会议代表

  各地、州、市教育局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的局领导1人; 负责教师教育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师训科长或人事科长1人;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院校主管院(校)长各1人、培训部门负责人各1人;各中等师范学校校长或书记1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副主任3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考核办公室负责人2人;中小学教师教材发行中心负责人1人;自治区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承办单位领导及项目负责人3人;自治区英特尔未来项目办公室负责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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