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师资管理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督导室、电化教育馆、教科所、自考办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
2009年2月24日上午半天报到,24日下午15:30至2月25日19:30(北京时间)一天半开会。
四、会议地点
博格达宾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新疆教育学院旁)
五、会议材料
(一)各地、州、市教育局须上报以下材料
1.第三管理周期(2004-2008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与会携带文字材料一式100份,2月13日前以电子文档发至师资处邮箱。
2.教师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要有所侧重地反映2004年以来本地区教师教育工作某一方面的特色做法、基本经验和显著成效,与会携带文字材料一式100份,电子文档2月15日前发至师资处邮箱。
3.教师教育有关单行经验材料:会务组通知确定的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计算机考核、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教师培训项目、英特尔®未来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班主任培训等单行经验交流材料,与会携带文字材料一式100份,2月13日前以电子文档发至师资处邮箱。
(二)各“双语”教师培训院校须上报以下材料:
1.2008年“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总结、2009年“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计划,与会携带文字材料一式100份,2月13日前以电子文档发至师资处邮箱;
2.“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经验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有所侧重地反映2004年以来承担完成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特色做法、基本经验和显著成效。与会携带文字材料一式100份,2月13日前以电子文档发至师资处邮箱。
(三)上报材料要求
经验交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在封面左上角使用仿宋GB2312四号字体顶格注明:自治区2009年度师资管理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材料标题使用2号宋体加粗,正文文字使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体。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地、各院校务必于2009年2月13日前将上述各项材料以及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及先进个人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教育厅师资处或相关部门(凡属于教师培训项目先进的,其材料及名单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各项目办或继教中心转)。不报或逾期上报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