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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自治区2009年度师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六、经费及其它事宜

  (一)本次会议期间参会代表食宿费用由教育厅统一承担,会议代表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表彰奖励经费原则上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及各培训项目办所在单位承担。其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继续教育统计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简报》优秀通讯员奖励表彰经费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承担;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奖励表彰经费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考核办公室承担;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奖励表彰经费由新疆电化教育馆从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办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请参会代表于2009年2月18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至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见附件2),以便安排食宿。

  (三)2009年2月24日上午会议代表在博格达宾馆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四)会议代表报到时需出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件,进行会议登记。

  联系人: 田桂红  联系电话:0991-2889472(传真)、2865077

  Emal:szglc@126.com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办  公  室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回执
  填表单位:                               年  月  目

姓    名

性别

族别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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