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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4.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兵团各师也要成立中考领导机构。基教科负责中考的考务及建档录取工作,教研室负责中考的评卷、成绩汇总、试卷分析。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自治区考生含《新疆》地方教材“历史篇”,兵团考生含《可爱的兵团》)、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中考说明。

  2、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提供,各地区自行制卷并按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各地应提前确定联系人。

  3、体育与健康的考试成绩在原来30分的基础上,提高到50分,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增加实验操作考查,由各地参照自治区、兵团制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标准》自行组织。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2、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由各地根据自治区和兵团统一制定的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各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

  2009年自治区和兵团中考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0日

8:30--10:30

语文

2:30--4:30

物理、化学

6月21日

8:30--10:30

数学

2:30--4:30

思想品德、历史

6月22日

8:30--10:30

英语(汉语)

 

6月23日

8:30--10:00

生物

2:30--4:00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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