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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完成“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督查验收和总结。组织区内外专家编研新一轮继续教育公共课教材,研究制定“四五”周期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强化继续教育考核,组织全区(含兵团)19.2万名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4.1万名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测试。

  多渠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中小学及学前教育45岁以下地区级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全员培训;推进实施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今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347名“特岗”教师,安排到77个县市农村学校任教,已有相当一部分特岗教师经过实践锻炼,成长为学校教学骨干;积极开展新一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对122名 “自治区优秀支教教师”进行表彰;继续推进实习支教工作,全年选派实习支教学生达4000余人次,提高了支教学生的生活补贴。协调内地高校学生来疆支教,西北师范大学首批180名高年级学生赴阿克苏地区实习支教。

  继续推动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推行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全年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31093人。妥善解决我区国有企业办理退休中小学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的认定问题。开展我区农村“代课人员”问题的调研和实施少数民族教师双语教学补充新机制。完成161名自治区特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厅机关人事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委(厅)机关各处室职能职责范围及个人的岗位职责,并颁发实施。顺利完成了部分处级岗位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

  八、拓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创新教育体制与机制

  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和指导。扎实推进公派出国留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外国专家教师聘请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做好与澳门特区各类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开辟更多教育国际合作渠道,争取各类教育民间国际交流项目,积极做好涉外组团出访和团组接待以及接收境外捐赠活动。教育系统派遣长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67人,短期出国人员达到631人次,全区聘请长期外籍教师291人次,接待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来访教育人士、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均较往年显著增加。争取和落实各类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全区接受外国留学生学校达34所,外国留学生人数已达3745人,比上年人数增加40.4%,新疆逐步成为周边国家留学中国的首选地,以及国家面向中亚、西亚等周边区域国际合作型人才的重要培养和培训基地。

  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教育部在新疆建立了汉语国际推广国家十大基地之一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全面启动了一系列汉语国际推广重大项目,逐步提高了我区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周边国家孔子学院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已建成4所。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出席了新疆师范大学与塔吉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孔子学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3所汉推中小学基地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加快了对外汉语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汉语教师志愿者培养储备派出,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各领域的课题研究工作,为我区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提供理论支撑。

  规范管理民办教育发展。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特别是语言类教育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59所办学机构处以停办或撤销,依法清理348个无证非法办学机构或办学点。完成对24所民办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含自考助学机构)的专项督导指导,依法处理部分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代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草案)》,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协调指导学校转制。继续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特别是成人高校的布局结构,组织专家评估沙湾县、昌吉等地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筹建,批准4所中职、技工学校进行更名;积极协调政府批准伊犁师范学院进行校区置换建设用地、增加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用地;维持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现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制设置格局。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培训、应用工作,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正式成立,新疆远程教育网作用日益显现,促进自治区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新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全面实施,年内完成了7000余人的网络培训任务和200多人次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完善“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库”的建设,5.2万张同步教学光盘已发放至全疆试点学校,推动了自治区“双语”教学和光盘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新疆教育信息网站建设,加强了教育信息资源整合和面向社会开展网上服务,提高机关网络中心的建设维护和运行能力,积极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专业的发布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及时便捷的教育行政咨询服务;与中国移动公司新疆分公司“教育信息化全面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奠定教育的保障基础,促进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经费财力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6.91亿元。较2007年增加了5.76亿元。2008年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生均225元和375元(其中县镇标准相应达到240元和390元),公用经费达到6.7亿元、取暖费1.6亿元,根本缓解了中小学办学经费紧张的困难。我区23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两免”政策。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24.94万名贫困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占全区寄宿生总数的86%。2008年9月,国家、自治区投入1亿元,我区441所城市中小学的近62万学生,享受了城市免学杂费政策。

  加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积极协调落实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双语”教学、师资培训等各类专项经费,落实2008年自治区本级专项33亿元。清理并逐步化解“普九”欠债。落实并下达了2008年高校生均经费拨款和2009年经费使用方案,制订高校贷款债务化解的方案,力争在两年内逐步化解17.45亿元自治区本级高校贷款。对15所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检查,有力促进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对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执行,经费决算工作获得自治区一等奖。开展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的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

  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下达2008年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累计落实各项投资5348万元,申请2008年自筹基建投资计划1.7亿元,用于各类学校校舍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建设项目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加紧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学校43所并完成配套设备采购,指导各地加快迎“国检”校舍改造、设备配备以及“寄宿制工程”奖励资金项目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工程”的建设,继续做好邵逸夫赠款、逸挥赠款、台塑公司捐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开展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跟踪审计,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全区校舍管理信息平台和信息数据库,掌握中小学校舍基本情况。做好日元贷款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实施及设备采购等工作。完成全区2008-2009年迎“国检”教学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定我区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标准,做好实验设备统计和实验教师的培训,全面开展教育条件装备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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