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全面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县级职教中心、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启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好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审推荐工作,引领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3、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深入推进“一网两工程”。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村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建设覆盖县、乡、村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
24、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继续做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培训培养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启动南疆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努力缓解南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师资紧张状况。
25、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服务支撑平台,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大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对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和师资的培训,继续做好全民学习周活动和职工教育统计分析工作。完善自学考试制度,规范社会助学行为。充分发挥全社会的教育文化科技资源,使人人享有终身学习的机会。
五、突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26、深入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的研究与宏观指导,稳定高校办学规模。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质量意识,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动自治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提出高校深化少数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贯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批示,协助做好启动新一轮高校生均拨款的相关工作。继续加强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学籍学历信息系统,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27、加强高校质量建设和科研工作。继续推进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加大对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力度,引导高校工作重点向内涵质量建设转移。继续深入推进“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计划”,加快自治区紧缺、艰苦专业建设和高职特色专业建设。做好自治区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大力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建设好国家、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建设点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地方特色和民文教材建设工作。加强科研管理,提升高校科研贡献能力。组织高校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加强对现有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积极推进高校产学研一体。
28、强化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启动实施“天山学者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组织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外语强化培训,积极开展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国内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长江学者和“西部之光”国内访问学者的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实施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培训工作。争取落实“骨干人才计划”特困生补助。
29、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社会服务功能。继续落实好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并启动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通过对口支援,帮助新疆高职院校在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和队伍建设、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突破瓶颈。创新办学机制,拓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提高我区高等职业院校的总体建设水平。
30、编制我区《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指导高校做好学位点建设规划。启动新一轮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制定自治区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推进产学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指导新疆大学实施好“2ll工程”三期建设。
六、大力推进“双语”教学,促进少数民族人才培养
31、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政策指导。开展“双语”教学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和“双语”教师教学的状况,以及各地“双语”教学工作相应机构的成立及运行情况。适时召开自治区“双语”教学研讨会,进一步推动“双语”教学顺利开展。深入基层开展管理干部和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提高“双语”教学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教学能力。完善学校“双语”教学相关档案建设及制度建设,规范“双语”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大“双语”教学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论坛、征文、口语大赛等形式,广泛营造全社会支持“双语”教学的良好氛围。
32、努力提高“双语”教学质量。积极研发“双语”教学、特别是学前“双语”教学的远程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新疆教育电视台和新疆远程教育网的作用,制作“双语”教学光盘,开设“双语”教学直播课堂,让更多的教师、学生、幼儿接受高质量的“双语”教学资源。加强“双语”教材建设,逐步建立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双语”教材体系。全面推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MHK)。办好《双语教学研究》等刊物,搭建“双语”教学工作研究和交流的平台。
33、大力推进学前“双语”教育。组织实施好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努力改善学前“双语”教育办学条件,切实提高幼儿入园率。制订我区《农村“双语”幼儿园教育管理办法》,规范各地学前幼儿园管理。指导各地、各院校组织完成好“自治区南疆三地州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自治区南北疆七地州学前‘双语’师资培训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培养、培训任务,为各地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储备师资。
34、进一步强化“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和规划全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构建完善师范教育体系,分层次建设好各级师范院校,重点建成一批能够承担自治区学前和小学“双语”教师培养、培训任务的基地,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启动《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实施“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扩展计划,加大对地区与校本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资助与激励机制,扩大“双语”教师培训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开展“双语”教师培训。扩大免费师范教育的范围,拓展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协议签订以及教学督查工作,提高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