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5、认真做好内高班、内初班和区内高中班招生管理工作。争取国家支持继续扩大内高班招生规模,努力实现 “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1000人,进一步扩大区内高中班招生规模。进一步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启动实施内地高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内高班、内初班、区内高中班的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内高班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内派管理教师和内地高校新疆管理干部选派工作。组织开展内初班办学评估工作。

  36、加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第六轮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做好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民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少数民族语言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推硕士研究生计划”等相关工作,培养少数民族紧缺人才。

  七、全面加强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

  37、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支持中小学教师持续发展的激励体系。与全国同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提高教师待遇。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研究制订安置农村代课教师的相关办法,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

  38、多渠道补充农村以及“双语”教师。继续做好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认真组织各地、州、市实施好自治区小学“双语”教师补充计划。认真抓好第三期“自治区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教育工程”工作,协调启动新一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扩大实习支教的范围,引进区外师范专业特别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来疆实习支教。

  39、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科学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年-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四五”周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自治区两级教师培训,完成以“教育部支持西部及民族地区教师培训计划”为重点的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利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计划、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等自治区级教师培训规划。积极开展以高中新课程培训为重点的新课程师资培训,提升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促进各族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40、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把师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41、加强教育管理队伍的建设。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校长、高校中层干部及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和中层干部大规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有计划地选派教育系统高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县市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等各类管理干部进行内地研修、挂职锻炼、任职交流,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八、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试验,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深入推进直属高校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集团共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43、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全区教育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外事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研究。认真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清理、检查、指导、监管工作,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健康发展。继续争取和完善与境外各类教育国际合作项目,不断拓宽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的领域。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工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争取和落实各类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层次,保证教育质量。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外籍教师、留学生涉外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境外宗教势力对我区学校的影响。

  44、积极做好周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为提高全区教育国际化水平服务。做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中亚汉语教材建设、奖学金项目和教师志愿者培养储备等重点项目。启动第二批海外孔子学院建设项目。加快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中亚国家“中学孔子课堂”建设工作。扩大汉语国际推广在区内外的宣传,办好“中亚汉语教育国际论坛”,加强与中亚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良好合作,为汉语进入其正规教育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45、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开展对民办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加强对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控,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其办学行为。对不具备办学条件、多次违规而不改正的学校停止招生,严重者将终止其办学资格。从严民办中职学校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自学助考机构办学行为。

  46、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巩固和发展远程教育成果。以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为重点,扩大并完善“新疆远程教育网”接收终端建设,积极推进网络教学研究,加强教育电视台和教育卫星宽带网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组织实施好与中国移动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教育信息化全面合作协议”,三年内完成全疆教育系统专网的建设,建立全疆教育系统的电子公文与信息报送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为全区中小学校免费建立门户网站以及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应用模块,全面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7、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村第一线、到基层工作。继续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48、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继续落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以生源地贷款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开展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试点工作。加大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继续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快地区、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和管理人员建设,完善相关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