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友好集团杯”大学生游泳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新教体艺办〔200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13日-14日在乌鲁木齐铁路局游泳馆举办2008年自治区“友好集团杯”大学生游泳比赛。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参赛队伍,做好赛前组队和训练工作,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报名、报到。
附件:2008年自治区“友好集团杯”大学生游泳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自治区“友好集团杯”
大学生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游泳协会、乌鲁木齐铁路局游泳馆
三、协办单位
自治区学生体协
四、赞助单位
乌鲁木齐友好集团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08年12月13日-14日
比赛日期:2008年12月14日
地点:乌鲁木齐铁路局游泳馆
六、参加单位
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竞赛项目
男、女:
自由泳:50米、100米
蛙泳:50米、100米
男、女混合:4×100自由泳接力
八、参加办法
(一)以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三)每项每单位限报4人,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九、运动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