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郑州市2008年度污染减排明星的决定

郑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郑州市2008年度污染减排明星的决定
(郑创模办〔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让每个人、每个单位积极投身于污染减排行动中来,市环保局于2008年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倡导环保行为,支持绿色奥运,争当污染减排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郑环办〔2008〕70号)。一年来,经过推荐与自荐及检查组评审、验收、评委会研究,决定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等10个污染减排明星(集体),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石佛水厂职工王健等8名污染减排明星(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开创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积极推动我市环境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污染减排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污染减排明星(集体、个人)名单

  集体名单:

  1.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

  2.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稽查科

  4.郑州荣奇(俱进)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5.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6.郑州市第三中学

  7.河南省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