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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分所负责人(签章): 主任会计师(签章):
分所盖章 事务所盖章
注:*中外合作会计事务所分所不需填写。
**以上年12月31日为准。
***上年度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应当在本栏填写各次处罚时间、原因、种类。
附表3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姓 名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最近一次通过任
职资格检查时间
是否符合股东(合
伙人)资格条件
到本所执业时间***
出资额
股权(出资)
比例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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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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