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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办发[2008]94号)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2009年度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4、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大小。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前自行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打印,打印登录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至5月8日。各区县各单位要做到广泛宣传,如有打印方面的问题,在考试前及时与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770858。
  七、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
  八、教材征订
  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办理教材征订事宜(自愿)。
  九、工作要求
  1、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考区”一栏选择“山东(卫生)”,“考点”一栏选择“淄博(卫生)”。
  考生须从网上报名入口上传本人近期照片。
  2、今年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希望各区县、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考生到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造成漏报、迟报无法补报。
  3、鉴于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参加报名,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与市卫生局联系,做好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
  4、报名材料用证件原件于2009年2月24日-3月4日清退,具体清退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具体通知。为方便不能及时到现场领取清退证件或考试成绩单的考生,报名现场设置邮政EMS特快专递业务窗口,考生可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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