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进行2008年度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市级评审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108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市管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经研究决定,进行2008年度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市级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审专家组
组 长:窦学术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曹修亮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爱凤 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成 员:李为壮 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于 凤 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
李慧娟 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黄晓玲 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副主任
王岩梅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陈丽萍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
牛世平 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
戴爱玲 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副主任医师
窦洪涛 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主任
魏 勤 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副主任
赵桂杰 市中心医院儿科主任
马立吉 市中心医院儿科副主任
李 梅 市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吴焕胜 市第一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解秀禄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王荫红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
刘 峥 市卫生局基妇科副主任科员
二、评审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23日早8:30,在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一楼会议室集合,评审时间一天。
三、评审对象与范围
按照妇幼卫生信息“3+1”模式,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淄博市范围内所有的孕产妇死亡、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
四、评审形式与方法
1、本次市级评审在各区县评审的基础上进行。要求各区县对本辖区(含市属、市管企业、部队医院)死亡的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全部进行评审。市级评审在此基础上抽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