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安全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春运工作的要求,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
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经营者、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对各客运站及辖区道路的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要协助客运站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辆。
机场管理部门要按照新疆机场集团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机场的春运安全管理工作。
三、做好运力保障和运输组织工作
各级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和协助运输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准备充足运力,加强运输的组织和协调,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一是要安排有关人员进驻各级客运站,加强运力组织,确保运力充足;二是要加强高峰时段的运力调,根据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合理调整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保证运力供应;三是在保证干线客运的同时,组织好农村地区的旅客运输,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便利出行。
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应加强调度监控,确保春运期间城市居民的出行需要,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民工流动情况,并及时提供给交通运输部门,以便安排运力。
四、注重协调配合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遇到恶劣天气需实行交通管制时,要首先通过采取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措施加强管理,尽量不封路、少封路。遭遇恶劣天气采取道路管制或临时停运措施时,公安和交通部门要配合客运站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并向旅客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