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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茂名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教育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一月十六日

  茂名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

  根据省府办《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解决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强化县级政府责任,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依法落实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队伍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县为主”的原则。坚持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解决区域内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主体。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在中小学代课教师中统一招录公办教师的具体实施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事实,制订科学高效的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三)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遵照省、市在中小学代课教师中招录公办教师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分批考试、免费培训、录转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对象范围
  2008年9月1日前在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代课且现仍在岗的代课教师。
  四、工作目标
  2010年底前,我市实现全面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目标。第一步,2009年,全市完成解决占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50%以上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目标。第二步,2010年,全市全面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分步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防止代课教师问题出现反弹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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