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秀农业龙头企业的通报
(茂府办〔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茂名市委贯彻〈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的意见》(茂发〔2001〕7号)和《茂名市发展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茂办发〔1999〕32号)精神,经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和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高州市杨氏农业有限公司等8家优秀农业龙头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企业,再接再励,开拓创新,充分发挥龙头辐射带动作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茂名市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