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必须公开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74号),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提出了我县政府信息必须公开的单位和部门,现将各有关单位、部门通知如下:
1、县级行政机关:
县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旅游局、安监局、接待办、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办、侨办、森林公安分局、保密局、新闻办、信访局、法制局、信息产业办。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县广电局、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移民局、档案局、地震局、气象局、供销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志办、农机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兽医防疫站、环境检测站;漾濞一中(高中部、初中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站、烟草公司、银监分局、人行、建行、农行、信用联社、财产保险分公司、人寿保险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