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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关于海东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关于海东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署办[2009]19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13日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其他省市连续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地区公安局拟定的《海东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经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海东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公安局 二00九年二月)

  2月1日福建省长乐市拉丁酒吧发生火灾,2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发生火灾,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在建大楼发生火灾。为深刻汲取这三起连续发生的损失大、影响大,极具警示意义的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2月13日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先后召开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2月2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为排查重点的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扎实实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力争采取死看死守的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执法,确保春防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春防工作,坚决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减少致灾因素,为建设“和谐海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此次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地区成立海东地区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海东公安消防支队。

  四、检查的重点场所及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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