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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城东新区开发前期工程顺利实施的通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城东新区开发前期工程顺利实施的通告
(晃政通〔2009〕3号)


  城东新区开发项目是我县2009年实施的十大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我县城市建设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东新区开发工程项目的前期工程即金橘佳苑已于2009年2月16日正式启动。各施工单位务必在3月上旬入场施工,凡在金橘佳苑范围内种植农作物的户主请于2009年3月1日前自行采收,否则将由施工单位处理。

  二、工程项目相邻的单位和居民需服从我县经济发展大局,积极配合工程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刁难阻挠。因阻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依法予以赔偿。

  三、对到施工现场阻挠工程队伍施工的行为,工作人员首先进行劝解,凡不听劝解仍强行阻工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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