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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09年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09年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精神,科学统筹招商引资工作,确保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在快速发展中实现新突破,取得好实效,行署决定征集2009年地区招商引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的原则
  1、坚持“强农、兴工、促旅、活水、宜居、育人”的发展战略;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我地区“十一五”产业发展规划;
  3、立足地区的资源优势,突出煤炭、石油、无机盐、金属加工、建材等五大特色产业,推动我地区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配套建设;
  4、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5、项目应符合国家土地政策、环保政策。
  二、征集项目的范围及重点
  1、征集范围包括具有一定赢利能力的农林水利项目、交通项目、能源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特色资源开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等)、市场项目等。
  2、所征集的项目要结合国办发﹝2007﹞32号文件精神和地区提出的发展思路,在一、二、三产项目和内外资项目等各类项目兼收并蓄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交通运输及设备制造业、煤炭煤化工产业、有色金属及深加工产业、无机盐化工产业、新型清净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开发和农果产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项目,认真精选一批成熟度高、便于操作的项目。
  3、按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的要求,抓紧研究和确定一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对本地经济发展带动度大,对外地投资吸引力强的重点对外招商引资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地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征集工作,结合本县(市)、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讨论策划,加强对招商引资新项目的提出、论证确定工作;要从地区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依托我地区的区位、交通、能源、资源、政策等优势,深挖资源,拿出体现科学发展观、质量程度高的项目,为招商项目的开发献计献策。
  2、对已完成行业规划的单位,要求上报规划文本,同时做好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初步评估等工作,以确保项目洽谈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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