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扫盲工作
从现在开始,各县(市)就要积极行动起来,利用2个月的农闲时间,依托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校等教育资源,大范围地开展扫盲培训工作。地区将于今年3月6日集中组织对现有文盲进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合格者颁发脱盲证书,确保完成年内扫除文盲目标。要切实加强脱盲人员的继续教育,防止复盲现象发生,进一步巩固扫盲成果。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利用农闲季节和“科技之冬”活动,广泛开展青壮年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并形成制度。要改进扫盲手段,提高扫盲效益,加强扫盲管理、教学、研究队伍建设。
四、健全扫盲工作机构,加强扫盲队伍建设
各县(市)要健全扫盲和成人教育职能机构,在教育事业编制中充实县(市)、乡(镇)成人教育专职工作人员,按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扫除文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复查评估意见(修订)》的规定,加强对扫盲和扫盲后教育工作的管理。要逐级抓好扫盲和农村成人教育专职管理干部和教师的培训,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落实好他们的职称、工资、住房、福利等待遇。
五、依法落实成人教育经费及扫盲经费,保证扫盲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市)每年编制财政预算时要把成人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内,确保人均300元脱盲经费落实到位,确保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在自治区2009年5月份验收“两基”工作以前,要将近三年欠拨的成人教育经费拨付到位。各县(市)教育局核算中心要建立独立的成人教育经费帐户,分账独立核算,统一支付管理。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乡(镇)、村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六、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扫盲
各县(市)要牢固树立扫盲工作始终是政府行为的思想,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协调推进,齐抓共管”的扫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教育、新闻宣传、发展和改革、财政、农业、民族宗教、文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统计等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和支持扫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