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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县城区供水厂2座,日供水能力 2万立方米。

  全县流量在0.01立方米/秒以上的渠道总长622.6km。

  2.4.2抗旱非工程体系

  目前,我县共成立县级抗旱服务队1个,乡级抗旱服务队3个,人员167人,抗旱机具32台套,总装机容量0.016万千瓦,浇地能力约0.15万亩/天。

3 干旱灾害等级



  按照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

  3.1 轻度干旱: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与播种面积的比例在5~20%之间;或全县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比例1~2%之间;或全县4个乡镇以上城镇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10%之间。

  3.2 中度干旱: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与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30%之间;或全县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的比例在2~4%之间;或全县4个乡镇以上城镇日缺水量与县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10%~20%之间。

  3.3 严重干旱: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与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40%之间;或全县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的比例4~6%之间;或全县4个乡镇以上城镇日缺水量与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20~30%之间。

  3.4 特大干旱: 全县农作物受旱面积与播种面积的比例大于40%;或全县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农村人口的大于6%以上;或全县4个乡镇以上城镇日缺水量与城镇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大于30%。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 指挥体系

  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县防办)设在县水利局。自治县防指由县长任第一指挥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分管水利副主任、县人民武装部部长、县水利局分管防汛抗旱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安监局、粮食局、广电局、旅游局、林业局、气象局、水利局、县武警中队、电业公司、水文水资源局、广西电信融水分公司、广西移动融水分公司、中国联通融水分公司、县供销社、中财保融水支公司、古顶水电站、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自治县防指成员。

  4.2 职责

  4.2.1 自治县防指职责

  自治县防指在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抗旱工作,其成员单位在自治县防指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有关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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