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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5、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二)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参加较大及以上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附则

  本预案由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2、融水苗族自治县渡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渡口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长: 蒋 勇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吕素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志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著刚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覃远荣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涂建友 融水海事处处长

  马仕高 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韦公平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韦树克 自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戴家安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兰培晏 自治县交通局航务所所长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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