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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启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双向传输工作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启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双向传输工作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
  2007年7月,地区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成并投入单向运行。一年多来,在各县(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下,行署及行署办公室的公文发送及各县(市)、各部门的接收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尽快实现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建设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行署办公室自2009年3月1日起,启动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双向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行署办公室通过无纸化传输系统及OA系统接收各县(市)、各部门报送行署非涉密电子公文试运行期。各县(市)、各部门在向行署办公室报送非涉密纸质公文的同时(汉3份),必须通过政府无纸化传输系统及OA系统向行署办公室报送电子公文(汉文授权3份)。
  二、试运行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及时向行署办公室反馈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各部门报送的非涉密电子公文达到行署办公室收文标准后,行署办公室将通知其停止报送纸质公文。
  三、从2009年7月1日起,地区内所有与行署办公室建立发文关系的单位,必须通过政府无纸化传输系统及OA系统正式向行署办公室报送非涉密电子公文,行署办公室不再接收非涉密纸质公文。涉密公文仍通过原渠道纸质报送。各县(市)、各部门向行署报送的各类简报等信息,一律通过OA系统报行署办公室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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