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关于后工业景观示范园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沪绿〔2008〕285号)
宝山区绿化管理局:
你局《上海市宝山区绿化管理局关于报批后工业景观示范园设计方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上海绿化条例》、《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经研究,现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
后工业景观示范园位于宝山区吴淞工业区南部的长江西路101号,基地南临城市主干道?长江西路,西临规划城市次干道?长江南路,东侧和北侧为“上海国际节能环保园”,总面积约5.3公顷(以实测为准)。
二、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
原则同意设计方案中的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该公园是一个为国际钢雕节提供展示、交流空间,为市民创造的一个集会、休息、社交的公共绿化空间的后工业景观示范专类公园。
三、内部用地比例
原则同意设计方案中绿地的内部用地比例。该地块约53000平方米绿地范围内,绿化用地面积40219平方米(绿地36583平方米、水体3636平方米),占75.0%;道路铺装用地面积10094平方米,占19.0%;建筑用地面积2687平方米,占5.0%。
四、关于下一步深化设计的工作意见
请在下一步深化设计中结合以下意见进行修改。
1、关于遗迹保护利用。方案对基地原有的除尘塔、大树等遗迹进行了保留,但缺少对遗迹的价值评估和分析,缺少对遗迹利用的说明和周边关系的衔接。建议方案增加遗迹保护的专项设计,进一步落实遗迹的保护和利用。
2、关于道路铺装设计。请方案完善对公园外部交通的说明;对公园内部道路进行分级设计,道路应和同级道路连接;并明确不同等级道路的材质;请进一步深化、细化公园出入口设计,明确出入口的交通关系和空间形态。
3、关于绿地设计。绿地设计过于简单,请适当划分种植分区,明确各分区的基干树种、乔灌草搭配比例以及植物名录。
4、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请在公园出入口、公厕、有关展览建筑出入口等处增加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
5、关于雕塑布局规划。建议方案增加雕塑布局专项,按照雕塑的不同类型设计展示空间,便于雕塑与公园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