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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5.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组织全县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指挥部下设九个专业组。
  (一)抢险组
  组长由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煤管办主任担任,成员有煤管办、救护队全体成员。
  具体职责:
  1.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3.控制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4.监督应急救援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5.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二)技术组
  组长由煤管办主任担任,成员为煤管办工作人员。
  具体职责:
  1、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3、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三)供电通讯保障组
  组长由农电局局长、电信局局长担任,成员有农电局、电信局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
  2.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3.按照总指挥部命令,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四)医疗组
  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医院院长、大四平镇卫生院院长担任,成员有县医院、大四平镇卫生院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支援。
  (五)交通保障组
  组长由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警队队长、交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交通局、交警队相关人员。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抢救车辆;
  2.负责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六)治安保卫组
  组长由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交警队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大四平公安分局局长担任,成员有县公安局、交警队及大四平公安分局干警。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救物资及人员的车辆畅通;
  3.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协助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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