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政文〔2009〕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调控,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有关规定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决定成立信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春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荣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元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李绍军(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张君生(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