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出租车经营环境的实施意见
(柳政办〔2009〕1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
为改善我市出租车行业的经营环境,保障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柳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改善出租车行业经营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立出租车免费停车候客点
(一)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大型医院、大型娱乐场所有条件的,应当设置不少于2个出租车免费停车候客泊位,方便乘客上下车。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免费停车泊位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医院免费停车泊位由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娱乐场所免费停车泊位由市文化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今后城市规划建设以上建筑应考虑设置出租车候客车位。
(二)汽车站、港口码头、飞机场、火车站、应当设置出租车免费停车候客泊位、方便乘客上、下车,并保障通道畅通,出租车按先后秩序载客。汽车站、港口码头的免费停车泊位由市交通局、市物价局负责落实;火车南站的免费停车泊位由柳南区政府、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白莲机场的免费停车泊位由市物价局负责落实。
(三)在不妨碍市区正常交通的情况下,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分时段在公共场所附近路段划设出租车免费临时停车区域,允许出租车临时停车候客。非主要道路和离路口50米以外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租车可以靠路边临时停车上下客,但停靠不能超过2分钟。此项由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落实。
二、出租车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在市区临时包车
按照《柳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规定,出租车在市区内不能临时包车运营,但考虑到出租汽车在运营中会遇到婚礼用车、旅游用车等特殊情况,允许出租车临时包车,但必须向交通部门运管处稽查科报备,并与乘客约订协议,明确租用时间及费用(单程往返不能算临时包车)。此项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三、出租车的检测
对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检测实行双休日、节假日检测值班制,保障出租车在双休日、节假日能够及时维修计价器,恢复正常运营。此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四、逐步建立出租车台班费联动机制
开展对出租车运营台班费的调查研究,根据出租车市场的经营情况,逐步建立由出租车公司、承包人、驾驶员参与的台班费调节机制,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正常收入,维护市场稳定。此项由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