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查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根据现有校舍情况、学校中长期规模、合理布局调整要求以及国家的建设标准,做好每一所学校的建设规划,建立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项目库,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服务。
4.加强校舍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确保新建校舍质量
(1)扎实做好学校科学选址工作。新建学校在规划前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要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校园平面规划,并组织教育、国土、水利、建设、地震等方面的专家对拟选地址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建校址及其校舍选在安全地段。
(2)做好新建校舍的勘察、设计工作。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设设计规范(GBJ99-8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工程设计行政许可项目审核,确保新建校舍的设计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新建校舍的安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不可开工建设。
(3)严格施工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任务,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施工单位要规范施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监理、设计单位及建设、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要依据国家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各县区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作业,否则依法给予处罚。建筑施工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他人误闯误入,引发安全问题。
5.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防范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要组织所辖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并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员的培训,组织宣讲团在校园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习。特别是地处地震重点防御监视区、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学校,要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提高学校的综合防御能力。
七、普查表格材料上报程序
普查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由县区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县普查表格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市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市汇总后连同县级普查表格材料一并报自治区中小学校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