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发〔2008〕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自治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和《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和招考计划,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生源2006-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国家统一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等职业院校、电大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2、不分地域,2006-2008年毕业未就业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及同批次本科院校的毕业生。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2008年全县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教育33名,卫生22名,水利2名,计生6名,文广3名,交通3名,其他事业单位2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后)。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教师职位的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