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除教育部门的小学教师,县人民医院的检验、放射工作人员,水利部门水库管理工作人员,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艾防中心站工作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余职位均需具备大学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师范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位。
6、考生报名时需填报报考单位及职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7、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公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检验、放射、皮肤与性病等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也可开考,但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体检考核合格,也可聘用。
8、残疾人考生在能履行所报考职位工作职责的情况下,可报名参考。
9、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以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不参加统一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合格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统一体检合格后优先聘用,列入招聘计划。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7日。对招考单位、职位、职数及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在印江电视台、《印江通讯》等新闻媒体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7日。
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报考教师职位还需持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报名考试费用每人85元。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报名。
准考证发放时间:2008年12月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六、统一考试
(一)笔试科目及范围: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期师德修养),专业科目为相应的大专教材;报考卫生、水利、交通、计生、文广、农业、畜牧、财政的考生,公共科目为综合知识,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相应的大专教材或大学教材;报考乡镇乡企、农机、劳动保障单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综合知识笔试范围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使用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
(二)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