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梵净山旅游环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9〕5号)
永义、木黄、新业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县旅游环线公路建设,促进印江旅游经济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行署有关工作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梵净山旅游环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县环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 洪(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武(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副主任)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田 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张阳红(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刘汉文(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任明洪(永义乡党委书记)
严振亚(木黄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胜贵(新业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家发(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印江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在新业乡、木黄镇、永义乡,王继承副县长负责协调新业乡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杨胜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天前副县长负责协调木黄镇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严振亚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武副县长负责协调永义乡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任明洪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交通局、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印江管理总站和乡镇对应站所的人员具体办公。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把环线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当成大事来抓,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必须服从梵净净山旅游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调度。
3、各有关部门和抽调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