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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低产林改造工作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低产林改造工作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08〕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低产林改造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支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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