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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意见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父母对留守子女履行义务、职责及其亲情联系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指导,引导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财政部门:对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及关爱行动的有效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的优势,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家庭及留守儿童家庭的随访和服务工作。
  文明办: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妇联: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共青团:完善留守儿童教育监护网络,维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和维权服务。
  关工委: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参与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和各种家教知识普及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乡镇政府:充分发挥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共同签订《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留守儿童辍学率。及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随访工作,依法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落实管理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管理的主渠道作用。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监护网络,充分显现关爱的力量和效应。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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