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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2009年加强低产林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促进茶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3月1日至3月20日,由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茶叶局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选点项目进行抽样复勘,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3、3月21日至4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请示等申报材料,报县低产林改造、土地开发和茶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4、4月11日至4月20日,由县国土资源局将各乡镇项目材料整理后,报地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立项。
  (二)项目规划设计、预算
  1、项目通过地区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后,由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与整理开发中心统一聘请2--3个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在30日内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和项目区现状测绘工作。县林业局对拟改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和林分现状进行评价,在现场勘测的基础上,编制设计说明书,并绘制设计图。
  2、土地开发项目投资规模依项目点地理环境、施工条件而定,原则上按新增耕地面积计算。
  (三)项目工程建设
  1、根据国家招投标法规定,国土资源局于6月底前委托中介机构完成招投标工作。
  2、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其辖区内项目的工程建设。
  3、2009年10月中旬开始由茶业局组织实施茶苗定植,11月底前定植结束。
  (四)项目工程验收
  1、2009年11月底前,由县低产林改造、土地开发和茶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各乡镇编制竣工验收材料上报。
  2、2009年12月初至12月中旬,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茶业局等单位,对项目逐个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办、发改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低产林改造、土地开发和茶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低产林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低产林地开发整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项目立项进行预审;县林业部门负责对低产林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鉴定、监督和检查,并核发采伐证;县茶业部门按照生态茶园建设标准指导土地整理,并组织开挖;各乡镇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编制、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土地清查、林地使用权流转协调、管护措施落实等具体工作,确保林地植茶造林;县财政局要保障整合资金及时到位,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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