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熟练掌握信息报送渠道。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上报的信息,经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签发后,除提供打印文本资料外,应通过电子信箱zyxx103@163.com或存储手段提供电子文本,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所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属实,文字表述要严谨、恰当、精炼。
八、实行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对报送信息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每报送1条信息记1分,年终根据累计得分及相关情况,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并予以表彰。对出现漏报、迟报、误报的,取消评优资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各单位和部门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单位和部门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和信息报送人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