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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加快自治区社区商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乌鲁木齐社区商业发展,经我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第四批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社区商业规划完善,本社区商业网点设施配置达到了法制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标准。
  2.制定了社区商业建设标准,本社区商业建设规范、个性化突出。
  3.社区综合服务体系适应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消费特点和服务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4.本社区开展可方便社区居民的送餐、送货、修理等服务。
  5.本社区建立了便民综合入户服务制度。
  6.本社区商业无假冒伪劣商品,无“三无”产品。
  7.本社区环境优雅,大多数社区居民满意。
  二、申报材料
  1.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2.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经验介绍;
  3.“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4.社区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5.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5份)(附件3);
  6.各区(县)经济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请各单位按照《乌鲁木齐市社区商业评价规范》,推荐辖区内2-3个商业示范社区,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局市场运行处。
  联系电话: 7916629  8858502(传真)

  附件:1.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2.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
  3.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
  4.乌鲁木齐市级商业示范社区评分参考标准(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

社区名称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级别

 

申请

示范

理由

□本地区具有示范作用

□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

□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政策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主要

示范

方向

□社区商业规划科学合理

□社区建设标准可操作性强

□网点齐备、业态结构合理

□网络化、便利化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健全的社区商业管理与促进机制

□其它(请附具体内容)

拟达

示范

效果

 

推荐

部门

意见

 

评审

委员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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