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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宁委发〔2009〕19号)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11 号)和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苏学组发〔2009〕9号)要求,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两批展开,第一批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完成;第二批从2009年9月开始,2010年2月基本完成。现就我市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好坚持,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好实践。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改革开放、又好又快推动南京新一轮发展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南京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正处在至关重要的发展阶段,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经济增长的压力更加凸显,经济工作的难度更加突出。能否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是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实践能力的重大考验。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更有特殊意义,更具现实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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